章节目录 第 43 章 我的郎君的新敌人
沈黛末并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的脸上会突然出现隐隐的怒容,只知道小贩让他不高兴了,既然不高兴就不必继续聊天,直接离开。
等到两人快要到家时,沈黛末才停下来,看着他问道:“郎君,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冷山雁垂着头转折指间的戒指,家门门口悬挂着的两盏灯笼将他分明的轮廓照亮,冷白细腻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反而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戒指,是父亲的最爱,未婚时就一直戴着的。他过世之后,我就将这么戒指收了起来时常看看,看到它我就能记忆中的父亲。”
‘果然是这样。’沈黛末心想。
在她的心目中,冷山雁的情绪管理能力特别好,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小贩随口间的说辞不可能然他生这么大的气,一定是跟他的幼年伤痛有关,如今听到冷山雁的这番解释,果然如此。
“这戒指的款式是旧了一些,因为父亲是个极念旧的人......可惜父亲念旧情,母亲却只想着新欢,那些雕刻着梅花的精美的新鲜戒指,或许人都是如此吧。”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幽静。
沈黛末想了想,说道:“我初学写字的时候,母亲送给了我一支毛笔,也是很普通基础的初学者款式,但对年幼的我来说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我对它爱不释手,常常一写就停不下来,后来,随着我年纪渐长,那种做工粗糙的笔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母亲又送给了几支价格更贵的笔。但第一支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一直将它好好保存。所以,郎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人得到了新鲜玩意儿,就会将旧的弃之如敝履;有人却更会将旧物好好珍藏。”
冷山雁声线低沉:“妻主也是念旧的人了?”
沈黛末点点头:“那当然,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
“妻主当然不是,雁也没有那个意思。”冷山雁摇摇头,指尖摩挲着戒指光滑的戒面。
其实,这枚戒指,不过是冷山雁父亲丰淮予留给他众多遗物中平平无奇的一样饰品罢了,并没有任何特殊。
只因上一世,冷山雁戴这枚戒指戴习惯了,所以这一世才会一直戴着。
他生气,也并非因为小贩的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亡故的丰淮予,而是因为那句‘偶尔也换换新的’,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神经,让他联想到以后新人源源不断进入沈家的场景,这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等他猛然间反应过来时,沈黛末已经带着他离开了。
冷山雁内心懊恼,为何自己变成了这样。
上一世,他在顾家和数不清的敌人明争暗斗十几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喜怒不形于色。
可现在,一个普通小贩子的随口一言,就让他患得患失起来。
当沈黛末关切的询问他,为何生气时?他这才惊觉,自己不过是万千世界里,一个极其普通平凡的男子,贪嗔痴怒,什么
样的情绪都有。
可当沈黛末真正关心他时(),又意识到自己那些小情绪无关紧要?()_[((),甚至坦白地说出来都显得矫情至极。
所以他才扯了一个谎,暗暗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让沈黛末怜爱他。
‘真作!’冷山雁低头咬了咬唇,暗暗唾了自己一口,下唇被贝齿咬的红艳艳的,仿佛雪地里遗落的红胭脂。
“好了,我们们回去吧。”沈黛末说道。
因为顾念着冷山雁此刻‘悲伤’的心情,她的声音格外柔和,主动走上台阶,扣了扣门。
没一会儿,大门被打开,露出阿邬英挺帅气的脸庞。
高大修长的影子斜斜地笼罩在沈黛末的头顶上,好似要将她完全覆盖住,隐隐带来一种压迫感。
但很快,阿邬就侧开了身子,为沈黛末让出了一条路来。
“娘子请进,郎君请进。”阿邬说道,嗓音绷着。
沈黛末点了点头,领着冷山雁回房间了。
*
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但一日,一位客人的到来,打破了平静。
来人是席氏的老友,名叫詹和。
曾经是沈家长工的夫郎,没事儿时就回来找席氏说话聊天,是席氏难得的闺中密友。
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再陪他说话,很是孤独。
所以这次詹和找上门来,沈黛末也乐意让他陪席氏说说话。
但没曾想,第二天到了该詹和离开的时候,席氏却不肯放他走了,执意要让他做家里的帮佣。
沈黛末和冷山雁自然都是不同意的。
朋友好是好,但是不能往家里领啊。
可席氏的态度十分坚决。
“我这些年在沈家就只有你詹叔一个朋友。自他走后我连个知心说话的人都没有,满腹心事只能在做针线时自言自语,如今你詹叔家里艰难,我想着能帮他就尽量帮帮他,平时也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怎么你们连我这个要求都不答应!”
席氏说到动情之处,竟要哭了出来,眼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冷山雁在他眼泪即将滚落时,立刻站起来说道:“父亲我和妻主不是这个意思,詹老爹能来陪您说说话,我们做女儿女婿地心里自然高兴,怎么会不同意呢。”
席氏的眼泪退了一些,盯着沈黛末:“真的?”
沈黛末无奈点头:“真的。”
不然还能怎样呢?让席氏哭得昏天黑地?
() 而且他的要求看似也挺合理的(),席氏确实心里孤独(),身边有个老友作伴也好,省的整天没事干,盯着冷山雁鸡蛋缝里挑骨头。
不过家里已经有了两个仆人,倒座房里已经住不开了。
席氏对詹老爹的重视态度也不可能让他住下人的倒座房,估计跟他一起住在一楼主屋的房间里。
这样一来,她和冷山雁上楼下楼,又多了一个人看到,还是一个陌生人。
加上这么多人挤在一个院子里,难免嘈杂。
沈黛末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说道:“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您和詹叔住在一起太拥挤。我和郎君上楼下楼也会打扰到您的清净。所以我准备把隔壁的院子也租下来,您和詹叔住在一栋楼里,自然也不怕打扰。”
冷山雁的眼神略微有些诧异,但很快流露出赞同的神色。
席氏和詹老爹对视一眼,问道:“可你的钱够吗?”
沈黛末道:“父亲放心吧。”
既然这样说,那席氏自然欢欢喜喜的接受了。
詹老爹也立马见缝插针地笑着对席氏说道:“老哥哥,你真是有福气啊,女儿这样有出息,但单独给你一套大房子住着,体面足足的,那个胡氏可远没有这么风光呢。”
席氏一听这话:“真的?”
詹老爹就知道席氏最爱听这个,连忙道:“可不是嘛!那沈庆云眼高手低,找个活儿吧,不是嫌脏就是嫌累,一天也争不到多少钱,可孩子老爹夫郎都等着吃饭呢,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去帮人家洗点脏衣服挣钱。”
席氏没说话,但脸上却也暗暗露出了喜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明白詹和这个人不简单,估计刚才席氏那一番诉苦的话,还有要哭不哭的样子都是詹和教他的。
不然以席氏的性格绝想不到这种卖惨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詹和这个方法是真的管用,长辈眼泪的杀伤力,可不容小觑。
冷山雁容色冷冷,心想这个詹和绝对不能久留,一定要想个法子离间他和席氏的关系,将他赶出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没出手,詹和倒先出手了。
一日中午,阿邬做好了饭菜,正准备给席氏他们端过去,谁知道正好撞到了从拐角走出来的詹和,饭菜泼洒在詹和的衣服上。
詹和顿时怒道:“你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你是瞎吗?连我都看不见?”
阿邬常因自己的外形而感到自卑,因此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没看见。”
詹和抓起衣服上残留的菜叶子就朝他的脸上扔去,骂道:“没长眼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粗使奴隶,粗手粗脚,丑的让人想吐,顶着这样一张脸你也好意思让我仰着头跟你说话?”
阿邬立马佝偻起身子,竭力将腰弯得最低,仿佛一个畸形的怪物蜷缩着身体,就差没跪下去了。
就在这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道摁着阿邬佝偻的肩膀,硬生生将他拉直。
阿邬满脸震惊。
沈黛末冷着一张脸,站在阿邬的身后:“你就这样站着,不许弯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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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两人快要到家时,沈黛末才停下来,看着他问道:“郎君,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冷山雁垂着头转折指间的戒指,家门门口悬挂着的两盏灯笼将他分明的轮廓照亮,冷白细腻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反而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戒指,是父亲的最爱,未婚时就一直戴着的。他过世之后,我就将这么戒指收了起来时常看看,看到它我就能记忆中的父亲。”
‘果然是这样。’沈黛末心想。
在她的心目中,冷山雁的情绪管理能力特别好,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小贩随口间的说辞不可能然他生这么大的气,一定是跟他的幼年伤痛有关,如今听到冷山雁的这番解释,果然如此。
“这戒指的款式是旧了一些,因为父亲是个极念旧的人......可惜父亲念旧情,母亲却只想着新欢,那些雕刻着梅花的精美的新鲜戒指,或许人都是如此吧。”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幽静。
沈黛末想了想,说道:“我初学写字的时候,母亲送给了我一支毛笔,也是很普通基础的初学者款式,但对年幼的我来说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我对它爱不释手,常常一写就停不下来,后来,随着我年纪渐长,那种做工粗糙的笔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母亲又送给了几支价格更贵的笔。但第一支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一直将它好好保存。所以,郎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人得到了新鲜玩意儿,就会将旧的弃之如敝履;有人却更会将旧物好好珍藏。”
冷山雁声线低沉:“妻主也是念旧的人了?”
沈黛末点点头:“那当然,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
“妻主当然不是,雁也没有那个意思。”冷山雁摇摇头,指尖摩挲着戒指光滑的戒面。
其实,这枚戒指,不过是冷山雁父亲丰淮予留给他众多遗物中平平无奇的一样饰品罢了,并没有任何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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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气,也并非因为小贩的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亡故的丰淮予,而是因为那句‘偶尔也换换新的’,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神经,让他联想到以后新人源源不断进入沈家的场景,这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等他猛然间反应过来时,沈黛末已经带着他离开了。
冷山雁内心懊恼,为何自己变成了这样。
上一世,他在顾家和数不清的敌人明争暗斗十几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喜怒不形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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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作!’冷山雁低头咬了咬唇,暗暗唾了自己一口,下唇被贝齿咬的红艳艳的,仿佛雪地里遗落的红胭脂。
“好了,我们们回去吧。”沈黛末说道。
因为顾念着冷山雁此刻‘悲伤’的心情,她的声音格外柔和,主动走上台阶,扣了扣门。
没一会儿,大门被打开,露出阿邬英挺帅气的脸庞。
高大修长的影子斜斜地笼罩在沈黛末的头顶上,好似要将她完全覆盖住,隐隐带来一种压迫感。
但很快,阿邬就侧开了身子,为沈黛末让出了一条路来。
“娘子请进,郎君请进。”阿邬说道,嗓音绷着。
沈黛末点了点头,领着冷山雁回房间了。
*
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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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再陪他说话,很是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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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她和冷山雁上楼下楼,又多了一个人看到,还是一个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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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黛末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说道:“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您和詹叔住在一起太拥挤。我和郎君上楼下楼也会打扰到您的清净。所以我准备把隔壁的院子也租下来,您和詹叔住在一栋楼里,自然也不怕打扰。”
冷山雁的眼神略微有些诧异,但很快流露出赞同的神色。
席氏和詹老爹对视一眼,问道:“可你的钱够吗?”
沈黛末道:“父亲放心吧。”
既然这样说,那席氏自然欢欢喜喜的接受了。
詹老爹也立马见缝插针地笑着对席氏说道:“老哥哥,你真是有福气啊,女儿这样有出息,但单独给你一套大房子住着,体面足足的,那个胡氏可远没有这么风光呢。”
席氏一听这话:“真的?”
詹老爹就知道席氏最爱听这个,连忙道:“可不是嘛!那沈庆云眼高手低,找个活儿吧,不是嫌脏就是嫌累,一天也争不到多少钱,可孩子老爹夫郎都等着吃饭呢,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去帮人家洗点脏衣服挣钱。”
席氏没说话,但脸上却也暗暗露出了喜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明白詹和这个人不简单,估计刚才席氏那一番诉苦的话,还有要哭不哭的样子都是詹和教他的。
不然以席氏的性格绝想不到这种卖惨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詹和这个方法是真的管用,长辈眼泪的杀伤力,可不容小觑。
冷山雁容色冷冷,心想这个詹和绝对不能久留,一定要想个法子离间他和席氏的关系,将他赶出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没出手,詹和倒先出手了。
一日中午,阿邬做好了饭菜,正准备给席氏他们端过去,谁知道正好撞到了从拐角走出来的詹和,饭菜泼洒在詹和的衣服上。
詹和顿时怒道:“你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你是瞎吗?连我都看不见?”
阿邬常因自己的外形而感到自卑,因此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没看见。”
詹和抓起衣服上残留的菜叶子就朝他的脸上扔去,骂道:“没长眼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粗使奴隶,粗手粗脚,丑的让人想吐,顶着这样一张脸你也好意思让我仰着头跟你说话?”
阿邬立马佝偻起身子,竭力将腰弯得最低,仿佛一个畸形的怪物蜷缩着身体,就差没跪下去了。
就在这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道摁着阿邬佝偻的肩膀,硬生生将他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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