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百九十四章:忠义之名

    方景隆脸色惨然。

    多好过的日子啊。

    自己镇守一方,儿子成了驸马都尉,家里有数不清的钱财。

    方家的家世犹如涌泉一般。

    方景隆觉得,自己也该享几年福了,等自己的女儿和孙儿再长大一些,就得生外孙和曾孙,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可谁料到……

    建新宫。

    他是可以理解的,拍皇帝马屁嘛,小方这一点的觉悟挺高的,可一看到新宫的规模,和所需的钱粮,方景隆吓尿了。

    “造孽啊!”方景隆仰天长啸。

    所有的美好,统统击了个粉碎,儿子这是一丁点都不冷静啊,脑疾复发了,要阻止他。

    方景隆急匆匆的,便要冲出堂去,一面道:“备马,备马!”

    刘氏却忙是拦住他:“老爷镇守贵州、交趾,未得皇帝之命,怎么可以擅离职守,到底出了什么事。”

    方景隆拿着书信在虚空狂舞:“还能有什么事,家要没了。”

    刘氏立即去了书信来,凝眉一看,也是吓的面如土色。

    “老爷先冷静,这会不会是继藩的计谋。”

    “他还敢欺君罔上啊?址已选了,规模也定了,连建筑的图纸,也都上奏了,他建不出来,就是欺君罔上,建出来了,方家就成穷光蛋了。”

    “天哪。”方景隆热泪盈眶,捶着心口:“方家就算是有金山银山,那也不够这小子这样败的啊,不成,我要上书,我要回京,再不回京,就迟了。”

    “已经迟了。”刘氏显得极冷静:“既然木已成舟,哪怕陛下不想继藩费这心,准他反悔,可天下人,怎么会看待方家呢?这本是忠孝的美谈,一转眼,就成了笑话了。何况,此时老爷以忠义之名,而使朝野内外敬重,倘若此时,心急火燎的回京,谁会不知,老爷这是心疼银子,是舍不得。只怕,也要遭人耻笑,方家到了今日这一步,钱财反而是身外之物了,真正值钱的,是声名。是与大明共危亡,同富贵,与国同休的忠义!是数代以来,延续下来的为国筹谋,为国建功的名声。没有这些,方家就是无根之木,无垠之水,钱财,反而成了祸根了。”

    方景隆还是无法接受:“可是……总要留一点吧,咱们家,要吃糠咽菜了。”

    “吃糠咽菜,也总比被天下人嘲笑要好。”刘氏拉住方景隆:“老爷,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现在,既到了这个地步,阻止,非但无济于事,反而,会让别人小看。”

    言外之意是,自己约的p,含泪也要打完。

    方景隆老泪磅礴,说的轻巧啊。

    “可别人会怎么看待继藩,人家会说,他是个傻瓜!”

    刘氏蹙眉:“做忠义的傻瓜,总比作出尔反尔的小人要好。”

    “……”方景隆竟是无言,只好捂着心口:“我心口疼。”

    刘氏道:“老爷,贱妾给你揉揉心口。”

    方景隆唉声叹息,似乎理智告诉他,也只能如此:“不成,我先给杨管事修一封书信才好。”

    …………

    河西。

    大量的流民,早已涌入了这里,江臣对矿区进行了仔细的勘探之后,确定了大量容易采掘的矿产,而后,再组织人力,进行挖掘。

    前些日子,因为一群鞑靼人的出没,使得河西矿区这儿,紧张了好一阵子,可随后,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

    有了矿,就会有人,有了人,便需要大量的粮食。

    河西的粮价,陡然暴增,竟是关内的数倍之多。

    于是乎,一方面,开始有人自关中收粮,来此兜售转卖。

    另一方面,不少不愿意从事高体力矿产挖掘的人,也开始在兰州一带进行开垦。

    毕竟能种出粮食,实在太有利可图了啊。同样一斤粮,在关中种植出来,是三个铜钱,可到了这里,至少可以卖出十二个铜钱以上。

    这几乎是将种植,转化成了暴利。

    某些看到了商机的人,居然开始举族迁徙至此,关中多大族,这些大族,族中子弟人满为患,虽也有土地,可大多,却不过是家主所有,子弟们有不少,日子过的苦哈哈的,族中内部,早已是怨声载道。

    于是索性,一族数百户人,直接迁来此,大家都是同宗,相互有个照应,若是遇到落单的鞑靼人,还可以结寨自保,遇到了鞑靼人大举侵入,那么只好自认倒霉,退回兰州城去。

    可一旦没有大的战事,在这儿开垦,就几乎形同于是发家致富了,不但粮价高,却多的是无主之地,开垦出来,便算自己的,只需出一身气力即可。

    因而,迁此农耕的大族尤其的多,后来者,只好继续深入河西,寻觅更多可供开垦的肥沃土地。

    这河西之地,一路被黄河所贯穿,有各种气候,有的地方,固然是一片荒漠,可有的地方,却是大量的水草,更有地方,其土壤和气候,不亚于江南。

    有了许多人开垦,便需要交换物资,一个个自发形成的小集镇,自然也就出现了,人们在此,购置农具,买卖粮食和牛羊,集镇里,因为需供应矿工所需,开始出现了酒作坊,出现了一些简单的娱乐设施。

    各种口音的人,此时彼此之间,开始交流,使得这里,日益开始繁荣。

    江臣便坐镇在破虏卫。

    破虏卫而今已形成了兰州城外,最繁华的城镇。

    这里四周,只用了简单的夯土建了城墙,却因为此地,成为了所有出入河西的必经之路,举家搬迁而来的百姓,也大多途径于此。

    不少矿工难得一月有了两日休息,也肯走数十里山路来。

    江臣却一点都轻松不起来。

    眼前的繁华,不过是水中之月罢了。

    一旦鞑靼人来袭,这河西之处,几乎无险可守,尤其是开垦出来的这么多田地,这几乎就等于是找死。

    到时,鞑靼人只需一到,便可将这里的土地,统统重新变成他们的马场。

    “不妙了,不妙了。”邓健急匆匆的赶来。

    邓健黑了、瘦了,更加丑了。

    人丑只能怪爹娘,毕竟和社会无关,所以他的心理,还是健康的。

    作为方继藩的心腹,他主要的职责,是管着矿里的收益。

    江臣豁然而起:“出了何事?”

    “鞑靼人,有鞑靼人,好多好多的鞑靼人。百姓们都吓坏了,纷纷躲入了寨子,还好,现在大家才只是开垦和灌溉了土地,还等来年播种呢,不然……”

    江臣铁青着脸:“随我来。”

    他整了整衣冠,亲自骑着马,骑行数十里,前去探视。

    远远的,他看到了浩浩荡荡的队伍。

    江臣吓了一跳。

    再片刻,便有兰州城里肃王的兰州卫斥候来了。

    显然,肃王殿下,也感觉到了不同寻常,因而派人来打探。

    这……足足有数万人吧,且后头的队伍,浩浩荡荡……天知道……还有多少。

    这绝对是河西数十年来,极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这些鞑靼人……疯了?

    江臣取出了望远镜,却突然又觉得奇怪起来。

    这些鞑靼人,竟都没有骑马,竟都是步行。

    偶尔,队伍之中,倒也有几匹瘦马,显得格外的出众。

    没有马,在草原上,大车就泥泞难行,因而,队伍里,也没有鞑靼人特有的大车。

    他们只是带着自己各种的家当,一个个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甚至有的人,两脚都在打着晃晃,就这么蹒跚而来。

    “不像是鞑靼的骑兵!”江臣皱着眉,与兰州城的斥候们交流。

    斥候们显然从前是见识过鞑靼铁骑的,也不禁点头。

    再过一些时候,队伍里骑着瘦马的人,当先而来,他居然一个人孤零零的朝江臣等人过来之后,而后下了马,他脸色极疲倦,头发乱蓬蓬的,上头沾满了草屑,眼里布满了血丝,行了一个礼,而后用生硬的汉话道:“我是乌木图鲁部……得大明太子殿下只命,特来依附,快救救人吧,已经饿死了三个孩子了,其他的孩子,也尽都奄奄一息,太子殿下,许诺会给我们乌木图鲁人一点粮吃,我们……我们……”他面带羞红之色,良久,才道:“所以,我们来了!”

    江臣心里一呆。

    说实话,自拜入恩师门下,什么样的大风大浪,他都见识了。

    哪怕就算是有人告诉他,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妻子,梦中和自己做了不可描述的事,因而有了身孕,自己也绝对相信。

    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不可以接受的呢?

    可是现在……

    江臣有点懵。

    这些人……真是鞑靼人?

    鞑靼人不应该是彪悍凶残,绝不肯服输,桀骜不驯的吗?

    可看着这可怜的人,一脸祈求的模样,此人,哪里像是鞑靼人,他和寻常的百姓,没有任何的分别。

    江臣皱着眉,看着这鞑靼人:“你们有多少人?”

    “四千余,路途上,还有其他各部的人马渐渐加入,人数,怕有一万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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